根据国务院下发的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国发(2016)31号),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切实加强土壤污染防治,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,加强日常环境监管,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,实行动态更新,并向社会公布。
项目名称: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地下水和土壤自行监测状况调查
建设单位: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
建设地点:莆田市秀屿区石门澳工业产区
公示内容:地下水和土壤自行监测结果
报告结果:2021年11月1日-30日,经莆田市正源检测集团有限公司采样、监测,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土壤和地下水质量整体情况良好,符合《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(试行)》(GB36600-2018)中“第二类用地筛选值”要求,个地下水检测点位符合《地下水质量标准》(GB/T14848-2017)中表1、表2中所对应的V类指标限值要求,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可以接受,无需开展详细调查和土壤环境风险评估。
公示时间:2021年12月20日-1月7日(20个工作日)
福建中锦新材料有限公司
2021年12月20日